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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改革市场化运营方向渐明dd-【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05 19:46:39 阅读: 来源:鲜枣厂家

养老金改革:市场化运营方向渐明

原标题:养老金改革:市场化运营方向渐明

由中国社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四个学术研究团队,分别牵头进行养老体系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已上交,方案汇报讨论会也已经进行了两轮。监管层人士向记者透露,虽然方案的最终定稿尚未形成,但相关部门就市场化、可持续的改革方向已达成高度共识,而养老体制并轨、养老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等尤为引人关注的改革措施的推出或快于社会预期。

业内普遍认为,养老体制改革应是整体改革的一部分,应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相互协调,并最终建立一个财务可持续、激励相容、公平合理、安全高效的养老保障体系。

实际上,对于何种养老体制才真正符合中国国情,学界观点迥异。有的认为应以“修补完善”现行体制的漏洞为主,有些则建议将现行体制“推倒重来”。参与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的一位专家透露,日前进行的第二轮改革方案讨论会,参与的部委人士、学者专家等比第一轮更多,大家的意见和焦点也更为细化。

在许多关键性的改革“突破口”上,监管层和学界的意见还是较为一致,这与以往是非常不一样的。有观点认为,为了尽快实现养老金集中投资并减少与日俱增的个人账户空账压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应尽快改革为“名义账户制”。对于这一观点,参与的四家学术研究团队中有三家都投下了“赞成票”。

所谓名义账户制,简单而言,即把个人社保账户变成一个银行账户,要求当代参保人员缴纳一定百分比的个人收入,由政府为其记入个人账户;但资金随即可用于支付当代养老金,个人账户并无真实资金存在,仅有清楚的个人缴费记录。当参保人退休时,由政府根据一套精算程序,将账户中所有的账面积累换算成真实的退休金,发放给每一名对应的参保人。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太多问题,除了名义账户这项“大改革”,顶层设计应该是一个完整的制度改革,应进一步从提高统筹层次上下功夫,针对统账结合制度展开结构性的改革。

市场化运营方向明确

一边是日益扩大的养老金缺口,另一边是“沉睡”在活期储蓄账户中的巨额养老金。如何推动养老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成为养老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绕不开”的焦点。此前,包括人社部在内的多个相关部门多次表示,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研究制定养老金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方案。

专家认为,各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等应尽快摒弃既得利益纠葛,形成改革共识,而有关部门也不应再以“投资不够安全”作为拖延改革的理由。目前仍有不少观点对养老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存在误解,甚至有些“妖魔化”,认为“市场化运营就是进入股市”。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养老金进行市场化投资管理,已有相当长的历史和经验,且形成了完备的监管体系、法律框架等。

对此,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规划研究部副主任熊军认为,推动养老金的投资运营问题,是否设立新机构、或者设计几个机构都不是问题的关键,重点是理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从外部因素看,需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提供适合养老基金投资的产品,拓宽养老基金投资渠道等。从内部因素看,首先要合理制定基金长期投资目标和风险政策,使之既能反映养老基金长期性特点并追求较高的长期回报,又能把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由于风险较高的资产收益水平较高,所以要获得较高的长期投资收益,就需要配置一定比例的风险资产。其次,要完善基金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推动养老金管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包括赋予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独立的投资决策权,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问责制、加强信息披露等。

郑秉文建议,应出台科学、合理的养老金市场化投资运营方案,扩大养老金投资范围、增加投资品种。比如开放养老金在非资本市场产权、物权领域的投资,使养老金能够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增加基础设施证券化、国债期货等产品;基于养老金的特殊性,发行期限长、预期收益率较高的特种债券等。

另外,为保证养老体制的财务可持续,其资金来源渠道也应更加市场化、多元化,尤其是应加大国有资产划拨社保基金比重。多数专家认为,加大国有资产划拨,不仅使得全体老百姓直接分享我国几十年经济发展的成果,而且有利于国企资本结构的完善合理。

由白重恩、蔡洪滨、魏加宁等多位专家领衔的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课题组研究并发布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方案设计》认为,国有股权和收益的划拨,对养老保障体制的可持续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保证国有资产能可持续地支持养老金体系的运行,社保体系可只使用所持股份每年分派的红利(股息),而不变现这些股票并花掉变现所得。(中国证券报,记者 陈莹莹)

养老金并轨面对重重阻挠

10月20日,有媒体爆出,多部委与多套养老方案设计者们召开了为期两天的闭门会议,并在养老制度上达成了多项共识,其中包括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养老金实行并轨。就此,记者采访了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支持延长养老保险(放心保)缴费年限,但认为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推出。全国人大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孙洁认为,如果延长缴费年限必须提高计发标准。

制度设计“小步慢跑”

此次据媒体报道,养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如何定位,是这次闭门会议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顶层设计的定位着重在未来一个方案的设计还是对现行政策进行修补?这个问题在这次会议上的讨论相对集中。养老是个长期计划,因此,养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达成的共识就是,既要着重未来的规划又要兼顾当前政策的修补。

记者从人保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的结果则是,任何制度尤其是养老方面的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定是小步慢跑,制度设计上也会更加倾向于选择能够平稳过渡的方案。

未来个人账户将放大

“达成的第二个共识就是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问题,“统账结合”的结构是有共识的,但是采取大统筹小账户还是小统筹大账户等还需要磨合。”杨燕绥说,从近期发展考虑,采取大统筹小账户相对合理,毕竟财政资金还不到位;但从未来发展看,财政资金到位以后要限定,不能无限放大,因此,统筹账户应缩小,个人账户要趋大。

企业缴费有望减负

第三个达成共识的问题则是对制度安排的执行落实,经过讨论,针对养老制度将采取“三分政策、七分管理”的原则。杨燕绥介绍,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一定要加强居民档案和社保信息的管理,只有这些数据向上集中才有可能形成顶层设计,如果连家底都摸不清,就是盲目设计。

与会专家同时告诉记者,除了延长缴费年限以及养老金并轨等焦点问题之外,针对企业缴费的问题有关各方也达成了共识。与会团队一致认为,企业的缴纳费率太高,相关部门将就此从多渠道筹集资金,用来减少企业相关费率的负担。

关于缴费年限

延长年限好过延时退休

20日,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同时支持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及延迟退休年龄,但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推出。

目前,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则是15年。很多人二十几岁就参加工作,相当一部分人的工作年限不止15年,很多人的工龄都可达到二三十年,实际缴费年限会远远超出15年。

相对而言,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相对较小。但是,一旦延长退休年龄,则是实打实地要多工作几年。因此相对而言,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变革更容易做到。

每多缴1年养老金多发5%

全国人大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孙洁向记者强调,延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方式也不应一刀切,而要逐步延长,更不应像一些地区医保缴费年限需达25年那样,设置过高的门槛。她建议每三年延长1年期的缴费年限。同时她表示,现有政策的细节也必须调整。

她介绍,原来我国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超15年后,每多一年,可在原有应得养老金的基础上,多计发1%。换言之,“如果你的养老缴费年限达到25年,比规定多了10年,那你的月养老金相关标准就比原来增加10%。”

孙洁认为,原有标准太低了,如果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必须提高原标准。她分析,考虑到物价增长和目前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已经超过3%等因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超15年后,每多一年,至少应在原有应得养老金的基础上,多计发5%。因为参保者和单位交的养老保险费收益如果每年还没有银行定期存款利率高,那明显就是负增长,大家还不如拿这些钱去买收益更高的保本理财产品了。

关于双轨制并轨

企退职工退休金应年涨20%

孙洁告诉记者,2009年我国曾提出在6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并轨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但由于相关人员退休待遇水平会大幅下降而受到重重阻挠,配套政策始终未出台,并轨也未实际启动。

她介绍,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相差悬殊,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

近十年来,我国连续每年都提高企业职工退休金水平约10%,使得二者的差距有所缩小。但孙洁认为,由于每年提高企业职工退休金水平都是向低收入职工优先倾斜,所以绝大多数人的提升水平极为有限。孙洁提出,今后我国应以普通企业退休职工为提高退休金水平的重点,提高幅度也应远超10%,可考虑向20%这一幅度靠拢。同时考虑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为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创造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可设职业年金

孙洁表示,考虑到二者养老金替代率确实相差悬殊,可为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类似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制度,即增设职业年金,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后可能出现的标准降低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20日也向记者表示,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是十分必要的,全面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也是需要的。但他同时认为,应以养老金双轨制并轨为契机,将我国养老保障体制完善为四大支柱体系。

他建议,第一项支柱属于覆盖最全面的,即在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中,全面实行基础养老金,保障大家的基本权益。第二项支柱则是要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实现双轨制并轨。第三项支柱大力发展普通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健全,并扩大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面。第四项支柱是一项兜底机制,包括完善低保制度,为高龄老人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等。(京华时报,记者 赵鹏)

高费率调整时机成熟?

对于各界热议的养老改革顶层设计话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适当调整相关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的时机及条件已经成熟。

针对高费率,人社部曾解释称,我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模式,即在确保当期支付的基础上,再为未来积累一部分资金,据此确定的费率自然比只保证当期发放要高一些。

今年8月,被郑秉文提到高费率城市之一——上海市,已经于10月1日起,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受影响、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调整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的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费率水平,总体费率下调2.5个百分点。

“按照目前的情况,资金的转移支付压力已经不像原来那么大,调整相关地区高费率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郑秉文说。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如果能够尽快调低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就能降低企业的负担,增强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提升企业参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对社会统筹账户资金的收入产生有利影响,杜绝企业逃缴、漏缴、拖缴等情况。

但是,各国的国情差别很大,社会保险的筹资规模受人口结构、制度模式、覆盖范围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比如,许多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项目很少、覆盖率很低,所以费率也低;有的国家尽管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不太高,但通过一般税收或征收社会保障税来筹资支付某些社会保障待遇,这没有计算在社会保险费率标准之内。所以,仅仅简单地对比社会保险费率很难反映各国社会保险筹资规模的全面情况。

“当然,仅仅依靠简单对缴费比例的高低进行增减是不够的,期待接下来中央层面还能尽快出台细则配套措施来保证制度的持续性发展”。有社保专家对记者表示。(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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